前言
为了规范和加强澳门政策文件的发布和管理,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公信力,澳门特区政府制定了《白小的资料期期公开一肖,精细化计划执行_经典版6.10》文件。该文件旨在明确政策文件公开的范围、内容、程序和要求,确保政策文件的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公开,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,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。
公开范围
澳门特区政府制定、审批、执行的所有政策文件,包括但不限于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命令、决定、指导意见、通知等,均属于公开范围。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、公共安全、社会稳定等法律禁止公开的内容除外。
公开内容
政策文件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文件名称、文号、发布机关、发布时间、实施时间、文件正文、附件、政策解读、执行标准等。政策解读应包括政策背景、目的、适用范围、操作细则等,帮助公众理解政策。执行标准应明确政策执行的主体、程序、时间要求等。
公开程序
1.文件起草阶段:起草部门负责起草政策文件,并根据需要编制政策解读和执行标准。起草部门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、行业协会、专家学者、公众等意见和建议,做好需求分析、可行性评估等工作,确保政策科学合理、切实可行。
2.文件审查阶段:主管机关负责审核政策文件,并就需公众参与的内容组织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可通过互联网、座谈会、听证会等方式,规范意见建议的收集、分类、分析、反馈等工作。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。
3.文件审批阶段:特区政府负责审批政策文件,并根据需要组织合法性审查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。审批通过的政策文件应及时发布和公开。
公开方式
政策文件应通过特区政府门户网站、行政服务中心、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发布和公开,并做好政策宣传、解读、咨询等工作。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立专门的政策文件公开版块,设置文件名称、发布机关、发布时间等分类索引、答疑解惑等栏目,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。
公开要求
1.时效性:政策文件发布后,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渠道公开,并及时更新、维护政策文件信息,确保政策的时效性和连续性。
2.完整性:政策文件公开应包括文件全文,以及相关政策解读、执行标准等,不得擅自删减、修改政策内容。
3.准确性:政策文件公开应确保信息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不得虚假、隐瞒、误导公众。
4.专业性:政策文件公开应结合公众需求、语言表达习惯等因素,注重政策的专业性和可读性,明确时间节点、坚持数据支撑、强化案例分析等,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实用性。
监督检查
1.上级监督:澳门特区政府负责监督各政策发布机关贯彻落实本文件,定期抽查政策公开情况,对推诿塞责、敷衍应付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,并责令整改。
2.公众监督:澳门特区政府应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建立政策反馈机制,畅通政策咨询、投诉、举报等渠道,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、反馈,促进政策的改进和完善。
3.第三方评估:澳门特区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,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策文件公开工作进行评估,并根据评估结果,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制度,提高政策公开的质量和水平。
法律责任
政策发布机关未按规定履行政策文件公开义务的,由其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;情节严重的,依据《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》《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诉讼法》等有关规定,依法追究行政责任。
公众对政策文件公开中的内容产生质疑的,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附则
1.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澳门特区政府负责解释。
2.本文件实施后,之前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由本文件为准。
3.本文件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澳门特区政府研究、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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